重庆市长寿区区城市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城市管理局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1768882506J/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各镇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指导各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实施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信访安监科(法制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1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316.48万元,支出总计24316.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46.87万元、 降低41.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桃源停车场及配套道路整体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1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46.87万元、降低41.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桃源停车场及配套道路整体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16.48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1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46.87元、 降低41.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桃源停车场及配套道路整体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168.54万元,占21.26%;项目支出19147.94万元,占78.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316.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146.87万元,降低41.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桃源停车场及配套道路整体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3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0.99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是由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4.74万元,降低6.39%。主要原因是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0.99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是由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4.74万元,降低6.3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2.24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1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4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253.49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

(4)节能环保支出54.95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是预算内水域清漂项目部分资金未及时支付导致。

(5)城乡社区支出20621.43万元,占93.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7.29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导致。

(6)住房保障支出239.99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6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5.1万元,降低58.05%,主要原因是由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0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8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6.23万元,降低89.7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本年支出228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6.23万元,降低89.7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0.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56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口径调整导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11万元,降低18.1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口径调整导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费、路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40万元,下降24.3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53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口径调整导致。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降低81.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个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5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8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4.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67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6.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30%。主要用于采购长寿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2023年春节灯饰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8项,涉及资金19147.9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综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80万元,评价得分80.96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未建立项目管理台账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进度控制能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进度,加强对进度核查工作,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024179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