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68882506J/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与维护工作,包括:公园绿地(含水体)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市街绿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装点用鲜花的栽植和摆放管理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所内设行政综合组、凤城绿化组、桃花绿化组、园区绿化组、北城绿化组、工程(安全)监督组、维修组7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214.96万元,支出总计3214.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51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2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51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4.9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51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其中:基本支出1320.13万元,占41.06%;项目支出1894.84万元,占58.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4.9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2.51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1万元,增长54.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36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用于项目的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1万元,增长54.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区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36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项目的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19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5万元,占1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2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67.26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2475.65万元,占8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93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项目的资金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2.87万元,占1.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75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17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5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除物业管理费、咨询费、维修费减少外,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均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16万元,下降63.8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将项目资金中的一部分划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进行支出。本年支出28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16万元,下降63.8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将项目资金中的一部分划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进行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1万元,下降45.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61万元,增长100.35%,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高,车辆运行各项费用(油费、维修费等)均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费、年审费以及车辆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1万元,下降45.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61万元,增长100.35%,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高,公务用车各项费用均有所增长。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2.01%,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事业单位管理、专技、工勤人员的网络课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长寿城区鲜花摆放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894.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