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768882506J/2023-00080 | [ 发文字号 ] | 无文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各镇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指导各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实施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信访安监科(法制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1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463.35万元,支出总计4146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78.73万元、 降低20.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道路租金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146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98.62万元、降低17.0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道路租金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63.3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46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49.17万元、 降低18.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0913.8万元,占26.32%;项目支出30549.55万元,占73.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9.56万元、 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及时支付部分项目款由于今年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463.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00.21万元,降低17.8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0.63万元,增长50.39 %。主要原因是由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7.25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56.5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由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7.25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及时支付部分项目款由于今年及时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1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5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9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64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35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55.88万元,降低39.9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本年支出2235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58.41万元,降低40.5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统筹规划,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2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7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29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28.57%,主要原因是工作检查频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个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3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58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4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71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41.43万元,减少11.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培训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3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9.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0.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8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5项,涉及资金30549.5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果评价情况
本年度区财政委托第三方对我局“城市功能提升及城区道路设施整治工程”和“2022年助企纾困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59.76万元,城市功能提升及城区道路设施整治工程评价得分85.99,评价等级为“良”;2022年助企纾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3.50,评价等级为“良”。
城市功能提升及城区道路设施整治工程有以下几个问题,并做出了相应的整改:1、项目管理流程不规范,我单位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执行。2、绩效管理不规范,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我单位参照长寿委发〔2020〕7号文件精神规范了绩效管理,加强了绩效管理意识。3、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我单位2022年桃花河碧桂园段坡坎崖整治及桃花转盘绿化提升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调整的相关文件及合同现已完善,重要资料已做到统一归档集中保存。4、项目完成不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签订合同执行,按时完成项目工程。5、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区园管所项目已对未存活植物及时补栽,区市政环卫处项目部分路段有坑槽、沉陷、隆起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三峡路社区卫古路停车场已与凤城街道签订管理协议,交由街道加强维护管理。
2022年助企纾困专项资金有以下几个问题,并做出了相应的整改:1、补贴后续宣传不到位,部分企业不知晓已享受该政策,我单位将加强政策落地后续宣传,增强受助对象参与感及获得感。2、补贴效果不明显,我单位是严格按照市发改委(渝发改规范〔2022〕9号)和区发改委(长发改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执行。3、项目前期测算依据不充分,导致预算执行偏差较大。我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事前做好评估和目标编制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有效的监控方式及监控时点,明确监控责任人,实施持续或定期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1798,023-4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