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日期: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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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将批准文书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二)按照批准的地域、范围、用途、时限占用或挖掘;
(三)挖掘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
(五)临时占道堆放施工材料、建筑渣土和搭建临时工棚应当保持规范、整洁;
(六)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设施期限届满时,应当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设施功能,并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